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小组
(一)领导小组
(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遴选考核工作人员并组织培训;组建材料审 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并指导督查其开展工作;指导制定考核题库;公示本学院博 士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和考核结果;组织实施综合考核工作等。
(二)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成员由学院纪委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督查,主要职责有:
1.受理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申诉和举报;
2.督查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督查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采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招录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后续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为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学、农艺与种业(作物、种业)的视为本专业申请考生,其余专业视为跨专业申请考生。
3.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4.非应届生近5年内(2019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比利时VS斯洛伐克间)在相应学科领域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1篇SCI学术论文。
5.近2年(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毕业的非应届生报考非定向的申请人视同为应届生。
四、资格审查程序
(一)材料寄送
申请人须在2024年5月8日(邮寄时以邮戳为准)前将申请材料通过EMS寄送至学院。材料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比利时VS斯洛伐克院教学科研办A115办公室,收件人:曹老师,邮编830052,联系电话0991-8762412。(材料是否到达,申请考生请自行主动核对)
(二)材料审核
由材料审核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及(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细则》要求审核考生材料,重点审核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申请者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材料审核结果合格者可以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英语水平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合格(60分)可以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材料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且材料不予退还。
材料审核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考核形式
2024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线下现场考核。“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综合考核分开组织、分开排名。
(二)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未达到免试条件的“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制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没有通过英语水平测试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英语水平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跨专业加试
“申请-考核”制跨专业考生须按照招生目录上指定科目任选2门进行跨专业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综合考核
“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制的考生分别进行考核。
“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
“硕博连读”制考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
1.专业知识考核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核科目进行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英语水平考核
考核形式为英文报告及现场抽题作答。英文报告主题由报考导师指定,申请人进行英文报告PPT汇报8分钟;面试现场由申请人随机抽取考题并进行作答,考官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能力测试
申请人须准备8-10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计划和科研计划等。
综合考核专家组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心理状况以及其他能否持续进行博士学习研究的能力等几个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考察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觉悟;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民族政策的理解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能力考察(30%)
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兴趣、对学科前沿的理解等。
(3)综合素质考察(40%)
主要考察申请人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以及社会实践、心理素质与人文素养等方面。
(4)导师评价(30%)
申请人拟报考导师和至少2名本学科团队成员共同组成导师评价小组,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科学思维、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科研工作基础及个人兴趣以及是否符合导师研究方向等进行书面评价,并进行评分。
专业知识考核、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能力测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任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方式
1.“申请-考核”制
(1)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专业课1成绩×50%+专业课2成绩×50%
(2)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20%+英语水平考核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
2.“硕博连读”制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
六、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8日,具体时间通过(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另行通知。初审名单中英语未达到免试条件考生须进行英语水平测试。
七、录取和调剂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行使否决权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提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一)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调剂: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同一名导师下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数(同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新增导师限招1名),在征得申请人和其他导师的同意,并在申请人、原报考导师、调剂后导师三方共同签署调剂报告后,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三)申请人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仅在入学当年有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入学报到时体检不合格者;
3.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者;
4.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5.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者;
6.其他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者。
八、咨询与投诉
考生对公示内容、考核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投诉。
学院咨询部门:农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1-8762412(曹老师)
学院投诉部门:(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991-876455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九、其他
(一)本学院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在(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主页(/)上发布。
(二)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5日